2019年3月21日14时,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截至3月21日19时,确认事故已造成死亡6人,重伤30人,救援人员已从现场救出31人,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轻伤。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已调派176辆消防车、928名消防员到场处置,后续仍将有增援力量赶赴现场。目前,现场救援仍在继续进行,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工作组紧急赶赴江苏盐城指导环境应急工作。应急管理部也已组织工作组紧急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等相关处置工作,并派出有化工、消防专家参加的工作组赶赴现场。
据可靠消息,天嘉宜化工厂是一个生产乙ben类,有机化合产品为主的工厂。爆炸现场威力是非常大的,工厂所在园区受冲击波破坏的程度比较严重。2个ben罐在猛烈燃烧,现场有七八个火点,有待扑灭。
并且ben 是一种对人体有毒的有机物,其本身具有一些毒性,会引起造血系统、神经系统损伤,对人体伤害较大。浓度较高、吸入量较大时还可能导致急性中毒,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中毒死亡。
“爆炸产生的毒性应该是急性吸入,并不是长期、慢性的作用,因此这次事件主要是急性的毒性,主要以呼吸、神经系统急性中毒为主。”北京大学免疫学教授王月丹说。
在国家应急管理网站看到,在2018年2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曾发布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其中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就出现了13项安全隐患。
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苯、甲醇装卸现场无防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充装点距离泵区近,现场洗眼器损坏且无水。
5、现场询问的操作员工不清楚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置情况和报警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硝化车间可燃气体报警仪无现场光报警功能。
6、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7、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8、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
9、现场管理差,跑冒滴漏较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标识模糊不清,现场无风向标。
10、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安全措施无确认人、可燃气体分析结果填写“不存在、无可燃气体”等。
11、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12、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
13、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
据可靠消息,事发工厂是一个生产乙苯类,有机化合产品为主的工厂。爆炸现场威力是非常大的,工厂所在园区受冲击波破坏的程度比较严重。2个苯罐在猛烈燃烧,现场有七八个火点,有待扑灭。
苯是一种对人体有毒的有机物,其本身具有一些毒性,会引起造血系统、神经系统损伤,对人体伤害较大。浓度较高、吸入量较大时还可能导致急性中毒,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中毒死亡。
“爆炸产生的毒性应该是急性吸入,并不是长期、慢性的作用,因此这次事件主要是急性的毒性,主要以呼吸、神经系统急性中毒为主。”北京大学免疫学教授王月丹说。
验厂不单单客户要求验厂才去验厂,工厂本身可以主动地验厂,减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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